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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比受更為有福 / 徐美惠傳道 2011.3.27

施比受更為有福  / 徐美惠傳道 2011.3.27

 

  

使徒行傳20:25-35

 

25 「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,傳講神國的道;如今我曉得,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。

26 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,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,罪不在我身上(原文是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)。

27 因為神的旨意,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。

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,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,也為全群謹慎,牧養神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(或作:救贖的)。

29 我知道,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,不愛惜羊群。

30 就是你們中間,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,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。

31 所以你們應當儆醒,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、勸戒你們各人。

32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;這道能建立你們,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

33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、銀、衣服。

34 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

35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

 

保羅在以弗所教會牧會有三年之久,當時他正要往耶路撒冷去,因為無法再到以弗所,他就從米利都打發人去以弗所,請教會的長老來,語重深長地跟他們話別,在講話的最後,他引用了主耶穌的一句話:「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』」。

人性傾向於「受比施更為有福」,得到,確實是一種祝福,耶穌並沒有否認得到是有福的,但在這裡是有個比較詞『better』更好,耶穌說『給與』、要比『接受』更好、比接受的更有福氣。

 

今天的經文中保羅給了兩樣東西:

一、神恩惠的福音(v.2432

20:24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。

林前9:16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

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,從主耶穌的口中,接受了傳福音的使命。自此以後,他忠心耿耿地傳福音,懼怕不傳就得罪了主耶穌,違背了所領受的使命;也懼怕未聽見福音的人控告他,使他不能交賬,失去賞賜。因此他認為不傳福音就有禍了,這種虧欠感使保羅不要命的傳福音。

因為保羅深知,唯有在神的真理中成長,他們才能夠繼續產生影響力,唯有神恩惠的道能夠建立他們,使他們成聖並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

我們都知道慕迪是一位偉大的佈道家,有一次慕迪應邀到倫敦佈道,有幾位牧師深感疑惑,他們知道慕迪只受過六年的教育沒有什麼學問,說話用詞也很粗俗,但是為什麼能夠帶領成千上萬的人悔改信主呢?他們相約來拜訪慕迪,並且帶著質疑的口氣來請教這位佈道家說:「慕迪先生,請告訴我們,你佈道的秘訣在那裡?」

慕迪打開他旅館的窗戶向這些牧師說:「請你們往外看,請告訴我,你們看見了什麼?」

一位牧師說:「我看見一座公園,有一些孩子在公園裡玩。」另一位牧師說:「我還看見有一些老人在公園裡散步。」他們好奇地問慕迪說:「你到底要我們看什麼?你自己看見了什麼?」

慕迪來到窗前往外看,才一下子,他的眼淚就流了下來。這幾位牧師奇怪的問說:「慕迪先生,你到底看見了什麼?」慕迪說:「我看見千千萬萬的倫敦市民,他們在黑暗中沒有盼望地走進滅亡。」

日本的大地震給我們什麼省思呢?房子、車子、一生的豐功偉業瞬間就可以化為無有,最終我們能留下什麼是長存的呢?唯有神恩惠的福音了,求神把慕迪愛靈魂的心及保羅傳福音的熱情放在我們的心中,讓我們常感受到『欠債』的迫切,讓我們從神領受的恩惠能透過我們更多的傳給人。

 

二、榜樣(v.33-35)。

V35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

保羅對眾長老的臨別教導,強調的不是他過去的事工,而是他在他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?

弟兄姊妹,跟隨神的人,最終最重要的是你這個人如何,而不是你的事工如何,因為事工會過去,但是可以繼續產生影響和改變的就是『你的為人所留下的影響』,我們要留下生命的榜樣,保羅是用榜樣服事的人,不論他教導什麼,他總是自己先做榜樣,我們的見證遠遠比我們的事工更重要,我們若不能活出好的榜樣,那麼再好的信息,都不會帶來作用,保羅在這段經文中的榜樣有:

1.交托(32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)

服事神的人,必須懂得交託,否則,很容易就會被各樣的壓力給壓垮了,保羅不會每天帶著各樣的重擔,憂憂愁愁的過日子,他把這些重擔交託給神和神恩惠的道。

交托,就是放在旁邊,放在……面前的意思。懂得交托,就是懂得把不能解決的重擔放在神面前的意思。

為什麼保羅可以放心的交託呢?因為,過去的三年來,保羅曾經流淚的勸誡他們,教導他們神的話,把他們帶到神面前,用神的話裝備他們。

弟兄姊妹,當我們學習牧養,甚至爸爸、媽媽教導孩子也是一樣的,我們事奉羊群和兒女時,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他們交托給神,把神的話給他們,讓他們經歷神的恩典,很多人不懂得交托,把重擔一直背在身上,神要你把重擔交給他,和他恩惠的道。

2.不貪圖(33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、銀、衣服。)

這段經文中保羅特別提到對錢財不貪圖,是的我們在金錢上要格外的小心,也不要在金錢上計較,要相信神會供應我們的需要。

另外也不要忘了,不管是服事神或服事人,我們都要記得不是為要圖得什麼好處才來服事,總要有對的服事態度。

3. 供給(34 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)

保羅不僅是供給自己的需要,他同時供給同工的需要,扶助需要的人。弟兄姊妹我們要顧念肢體的需要的,在神的家中我們彼此相愛,不僅僅是在言語和舌頭上,也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保羅的一生,多數都是在憑信心的生活中,雖有教會的供應,但是在某一些時期,他就以織帳棚為業,供給同工的需要,神反而加倍看顧他。

6:38 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;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

這就是屬天祝福的原則,是你先給人,然後神就有給你的。

有一個小男孩在去教會前,媽媽給了他二個銅板,並且吩咐他:一個是給他買糖果吃,另外的一個是上主日學奉獻用的。小男孩很高興的就出發去教會。不料,一不小心在半路上摔了一跤,手上的錢也滾了出來。一個掉入水溝裡找不到,另一個則在路旁找到了。小男孩拍拍身上的灰塵,望向天空說:「上帝啊,你的錢掉入水溝裡了!」然後,趕緊跑去教會。

為甚麼掉了的錢,被算是上帝的錢,而不是小男孩的錢?由此可見:人的本性是不願意給的。

弟兄姊妹,多數時候我們總會認為到教會來,我就是想要多得,要得人的祝福、要多得一點愛,要得這個、要得那個,因此生命就像死海一樣不流動,是枯乾的,毫無生機的,這樣的人是很難有喜樂的,因為總是等別人來關心我、對我付出,自己不願意付出,這樣的生命恐怕常常會被卡住。

保羅是一個肯付出的人,甚至肯付出生命,不但在屬靈上付出,在生活上也付出,保羅引用耶穌的話,是要教導我們,耶穌就是這樣的榜樣,用他的生命服事人,在十字架上全然付出生命,保羅的一生是從學習耶穌的榜樣而來,耶穌作了美好的榜樣,他的一生就是一個『給』的生命,五旬節後,門徒四散在各處,大部分的使徒也跟隨耶穌的榜樣行,付出到一個地步多數都為主殉道。

 

施比受更為有福

箴言11:24-25有施散的,卻更增添;有吝惜過度的,反致窮乏。好施捨的,必得豐裕;滋潤人的,必得滋潤。

「滋潤人的,必得滋潤」,這是有別於世界的價值觀的,這是聖經的原則。弟兄姊妹!你要豐富嗎?『給』是蒙福的,你要去「給」,要學習做一個給的人,不讓神的恩典只停留在自己身上,只要得,卻不願意給,結果生命就會像死海,神盼望我們要要像加利利湖水有進有出,成為有福的人。

 

保羅要基督徒將所領受的給出去,這不單是指錢財而已,也包括我們所領受的福音,我們所有的學識、智慧和才能,我們若是多與人分享,自己反而可以得到更多。

 

我在新聞中聽到大S的媽媽說,她辛苦賺錢是為了能夠『享受』,每個人的生命都有獨特的計劃, 有人以舒適為樂,有人要的是有意義的生活,您要的是什麼呢?

這個世代的文化,是『得』的文化,我們千萬不要效法這世界的樣式。神的兒女要效法基督耶穌,作一個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人,不僅僅是指在物質上的給,我們看見遭遇困難的肢體、心靈受苦的肢體,我們要互相關懷、彼此扶持,聖經說:要記念受綑綁的人,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,一個肢體受苦的時候,所有的肢體都受苦,當我們的肢體,落在悲傷試煉當中時我們要切切為他禱告,這個世代需要有更多的憐憫、同情與代禱。

主說我來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,我們的生命不該是貧乏的,我們應該是可以豐盛祝福別人的,主要藉著我們每一位,祝福我們周圍許多需要的人。

屬天的原則就是,主耶穌說:『凡有的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。凡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。』(19:26)若是主給我們,我們只顧自己用,不讓它流出去,我們就會越來越貧乏,但是我們若越用,主就越加給我們,讓我們都成為流通的管道,讓神的祝福透過我們祝福別人,讓我們都成為有福的人,作一個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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