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要有信息/佘亞弘博士 2016.03.13
由 基督教中國佈道會 台中思恩堂中區, 在 2016/3/18 上午 11:41
生命要有信息
羅4:17-22
17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
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
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
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
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
22 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當我們收拾行李若為要出去旅遊是很令人興奮和期待的,但若是為了離開家鄉踏上不確定的路時,離開就顯出困難了。
亞伯拉罕一生的轉捩是在他離開本家、本族、本地那一刻起,出發時亞伯拉罕並不知道要去那裡,他與神的立約,是以信心跨出那一步開始的。
亞伯拉罕與神的約和我們有著極大的關係,『萬國要因他蒙福』,神的應許從亞伯拉罕之後世世代代的傳承了下來。
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,今天我們這許多相信的人,無不追尋他的腳步,他的信心成為一個生命的典範,他生命的信息──信心,成為我們極大的榜樣。
l 信心要有行為
V17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
亞伯拉罕的信中是有著具體的行動的,雖說人無法靠著行為稱義,但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,保羅的一生曾為了守住無法完成的律法而活著,直到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神,才得以從這『律』中出來,才真實體會人無法靠著行為稱義。
什麼是『義』?該做沒去做,不該做去做就失去了義,這就是所謂射劍沒射中目標,就是罪。
若按律法人是做不到所知道該做的,『相信』是用神的方法去做,因信稱義是以神的方法有具體的行為表現。
很多時候我們信主,但我們卻是離神遠遠的,因為我們總相信人有罪時無法到神面前,因著罪惡感,或是撒旦的控告,我們雖很清楚明白神已經赦免我們,洗淨我們一切的罪,但我們仍活在控告中,不敢到真實到神面前,活不出因信稱義的真實。
例:浪子的故事
小兒子帶著滿身的髒污和臭氣回來,父親遠遠看見,這個看見並不是偶然的看見,而是無數等待中的其中一天,父親的表達是『跑去、抱住、連連親嘴』。
弟兄姊妹我們的思想要改變,神不是要我們完全潔淨了,才得以到祂面前來,而是我們相信在主裡我們被洗淨,漸漸的可以除去污穢,上帝抱著我們是為了使我們除去污穢。
生命要有訊息指生命要有一個內容,現今的時代是資訊爆炸的時代,透過各種媒介我們會收到、看到許多Data,但卻不一定都能產生具體有果效的訊息,若我們的生命只是許多破碎拼湊在一起,那麼那樣的Data也無法使生命有訊息。
當人生走完,有的人一生是被人唾棄的一生,有人活得被人憎惡,因為豪取強奪,我剛到大陸回來,他們追求『高、大、尚』,世人為追求這些就會使出許多的手段,但生命的結果卻是虛空,而更甚的是更多人活出的是許多無奈的一生,在許多不得不的選擇中,人生所寫出的訊息是毫無盼望的,另有一種人活在死亡的陰影下,人生沒有活著的意義。
我們不可以活一生卻沒有留下任何的訊息,若我們隨機問一些人,人生苦嗎?相信有許多人的回答是『苦』,當人類墮落,沒有神的關係是被破壞的關係,一生就真的只有『苦』、『虛空』。
亞伯拉罕的一生也有『苦』的經歷,但在信心之旅中,他活出對的人生,他相信雖然他不能但神可以使他能。
亞伯拉罕領受呼召,回應呼召而離開,這是需要極大的信心,因為目標是有許多不確定性的,神的應許直到他86歲,以自己的方法生了『以實馬利』,但神依然要他『信』,因為不是神的方法、神的應許,神挑戰他們的『不可能』,創18章沙拉『竊笑』,為什麼笑,撒拉笑『這怎麼可能』,因為沙拉已經斷了生育的能力而亞伯拉罕已年邁。
若可能我們就自己做了,神要做的就是不可能的,V17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亞伯拉罕、沙拉若要信神是『使無變為有的神』,就必需要有行動,才能生出應許的後裔以撒來。
一位極限運動選手在完成大峽谷鋼索挑戰時,問現場觀眾是否對他有信心,眾人都說有,於是這選手再問是否有人願意讓他背著再走回去,當下現場鴨雀無聲,最後他是背上他的經理人走回去的。
信心是要有行為的,神挑戰我們時,尚且沒有生命的危險,我們是不是敢上神的背呢?我們的『信心』真的很有限。
希伯來書中所提對神的認識,不單只是『頭腦』的認識,還含有情感上的行為與經歷,若我們只在頭腦、知識上認識神,我們就會不敢上神的背,不敢站在神的肩膀上。
信心是要有具體的行為的,亞伯拉罕的信不單是相信神的作為,更是進入經歷神的美意,有時候我們會進入『經歷的冬天』,在其中滲不透神的心意,但信心就是即便這樣我仍能在那當中相信神的心意是美善的,因為信是:
1. 信是根據對象。
2. 信心是相信神的辦法,相信神要以祂的方法完成。
3. 信是明白神工作的法則,遵照神的方法去做,順服神而行,每個應許都是有條件的,意思是人有自己要做的部份。
4. 信是相信神賜生命的律,致我們可以活出律法的精意。
5. 信是你讓出神來做,是交出自己的堅持。
6. 信是活在真實中,神要挑戰我們進入真實,神要的是你跨出自己,進入祂的真實,見証出神的偉大。
神要我們每個人都有生命訊息,因信展現有神的生命,亞伯拉罕所信的是『使 人復活』、『使無變有』的神,世人看見的是神的能力真張顯,使人啞口無言。
活出真實的代價是不容易的,信心之路每個人都是一樣的,面對未知的未來,我們必需有具體的行為去經歷有祂的真實與帶領,神有許多的美善、應許,若我們不進入去活出神的真實,我們是沒有辦法經歷的,求主幫助我們能真實經歷,活出有神的法則,好使我們活出神蹟。